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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| Taiwan Dental Association
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自112年10月1日生效

健保醫字第1120117579號

 

主旨: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(附件)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一日生效,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30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319號令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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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性
112/09/19
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
857
https://www.nhi.gov.tw/BBS_Detail.aspx?n=73CEDFC921268679&sms=D6D5367550F18590&s=DD2EC9E40E268F9A
01. 112-3令.pdf
02. 112-3總說明.pdf
03. 112-3修正規定.pdf
04. 112-3對照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