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
【公告】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12歲至18歲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(113年1月1日起生效)
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22日健保醫字第1130660450號函公告修訂「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12歲至18歲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」,並溯至自11311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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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/03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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