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資訊
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效期延為6年公告
依據本會102年3月17日第11-8理事會決議
原"身心障礙者口腔照護指導員"更名為"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"
甄審辦法亦一同修訂(通過後即日起實施,99年度通過者亦適用新辦法)
註:指導員證照效期延長至6年,99年度通過者效期自動延長至105年,今年無須辦理換證
謝謝
原"身心障礙者口腔照護指導員"更名為"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"
甄審辦法亦一同修訂(通過後即日起實施,99年度通過者亦適用新辦法)
註:指導員證照效期延長至6年,99年度通過者效期自動延長至105年,今年無須辦理換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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