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委員會
函轉衛福部「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」修正草案及「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」修正草案內容
主旨:檢轉衛生福利部「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」修正草案及「身
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」第二
條、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附表修正草案內容,若有任何建議需
於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或洽詢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109年3月9日衛部照字第1091560368號函辦理。
二、對本修正草案內容如有任何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
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 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。
(二) 電話:(02)85907142。
(三) 電子郵件:nhwhc415@mohw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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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03/11
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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