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腔分科審議委員會
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「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第二點、第七點規定及「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」

衛生福利部於113.04.02以衛部口字第1132060416號令修正發布「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第二點、第七點規定及「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」,相關資料詳附加檔案。